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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使用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报销的通知
2024年11月26日   审核人: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使用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报销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的政策要求,2024年11月1日起启用火车电子发票的报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差职工临时到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取得的火车票,2024年11月1日起,可选择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报销。样图如下:


二、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乘车日期在2025930日前的纸质火车票仍然可以报销。在这期间,大家可以自行选择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进行报销。

三、出差职工在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账户申请开具报销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时,抬头类型请选择个人/非企业,发票抬头请录入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样图如下:

    

    铁路电子发票怎么开?请点击下方链接:铁路电子发票怎么开?

四、其他关于火车票报销标准及时间等问题,仍然按照我校《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豫医专〔2024〕34 号)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为落实上述要求,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铁路旅客运输领域推广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将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满足广大旅客便利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需求。

    二、铁路运输企业向旅客提供哪些关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服务?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于180天内登录铁路12306账户,如实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12306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通过铁路12306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交付给旅客。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对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的,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但办理非实名制车票、应急纸质车票、中铁银通卡/E卡通车票等相关业务时,暂不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

    三、推广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是否仍可用于报销入账?

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为保持平稳过渡,对于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开具且乘车日期在20259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仍可使用该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入账。

    四、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如何报销入账?

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报销入账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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