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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算2021-2022学年住宿费的通知
2022年09月21日 财务处  审核人:

 

关于结算2021-2022学年住宿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住宿费结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20级结算方案:2020级学生本学年上学期21年10月9日返校,12月13日离校;下学期22年2月26日返校,5月17日离校,按规定本学年住宿费按5个月计算,多交住宿费待有关部门办完退费手续后将退还至金燕卡中。具体退费日期另行通知。

三、2021级结算方案:2021级学生本学年上学期21年10月16日返校,12月13日离校;下学期22年2月26日返校,5月17日离校,按规定本学年住宿费按4个月计算,多交费用抵扣2022-2023学年住宿费。

附件:2021-2022学年住宿费结算核对表

 

 

2022年9月21日

附件【2021-2022学年住宿费结算核对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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