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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08日 cwc  审核人: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2019级退费方案:2019级学生依据相关规定,疫情期间住宿费(按5个月计算)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三、2018级退费方案:对于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2018级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不收取住宿费。疫情期间住宿费(按5个月计算)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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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2021学年疫情期间住宿费结算.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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