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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职工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文明处室”的决定
2010年07月08日   审核人:

豫职医党〔2010〕25号

中共河南职工医学院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文明处室”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部门:

近两年来,学院各职能部门和教研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广大教职工服务教育教学的意识增强、工作效率提高、道德水平和精神面貌提升,涌现出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为了表彰鼓励先进,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授予学生处等16个处室为2009—2010年度学院“文明处室”荣誉称号;授予教务处等6个处室为2009—2010年度学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处室”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处室,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为我院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其他处室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以师生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学习他们情系学院、乐于奉献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恪尽职守、高效务实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精诚团结、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我院健康快速发展、构建文明和谐平安校园、办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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